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台州市益棉纺织原料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三门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1022执2318号 台州市益棉纺织原料有限公司、郑海勇: 申请执行人台州市益棉纺织原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郑海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浙1022民初5786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台州市益棉纺织原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08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郑海勇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1022执231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