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名下天津分行河北路支行账号6214××××7721_20001存款的冻结; 二、解除对***名下***名下中国银行天津水晶城支行账号2700××××6227CNY0存款的冻结; 三、解除对***名下中国银行天津河东支行营业部账号2765××××8590CNY0存款的冻结; 四、解除对***名下光大银行天津梅江支行账号7972××××2018存款的冻结。 保全费152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7-27 |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