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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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志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泸州志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昆明度假区大渔正兴租赁站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昆明度假区大渔正兴租赁站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95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28950元,由原告昆明度假区大渔正兴租赁站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19 |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