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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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达不锈钢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江苏利达不锈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债券、股票、股权、基金份额等人民币16200000元;或扣留、提取其在有关单位的同等数额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