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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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西润之洲贸易有限公司 青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203民初4060号 原告:广西润之洲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蒙国毕,兼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宁,上海汉盛(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卢秋燕,上海汉盛(南宁)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青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振龙。 原告广西润之洲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5日立案。原告广西润之洲贸易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广西润之洲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于青 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 书记员刘玉翠 |
| 裁判日期 | 2020-06-08 |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