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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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完毕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完毕通知书 (2019)川3422执73号 申请人:四川省自贡市龙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雷玉碧。 委托代理人:***,男,四川省木里县人。 被执行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木里县供电分公司,地址:四川省木里县。 四川省自贡市龙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木里县供电分公司其他案由一案,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川34民终122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我局于2019年11月13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他们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12月17日,被执行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木里县供电分公司主动履行执行款142436元,并由我局转交给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至此,(2018)川34民终122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亚布旦珠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 刘仁黎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