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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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泰装饰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柏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14民初7495号 原告:上海奉泰装饰咨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冯新荣,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明亚。 委托诉讼代理人:覃铁龙,上海市立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柏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冠琪,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包更生,上海皓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阳,上海皓生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奉泰装饰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柏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4日立案。2020年7月27日,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上海奉泰装饰咨询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孙烨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陈君 书记员赵梦婷 |
裁判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