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鞍山市仁和运输有限公司台安分公司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
鞍山市仁和运输有限公司
营口顺安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安支公司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15)鲅民一初字第00091号民事判决。

二、原审被告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付原审原告***50282.79元,给付营口顺安运输有限公司10000元。

三、原审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安支公司赔付原审原告9937.21元。

上述款项均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付。

四、驳回原审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898元,鉴定费850元,共计4748元,由原审原告***负担2270元,原审被告营口顺安运输有限公司负担247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17
发布日期 2020-09-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