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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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乳山圣奥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鄂尔多斯市大天竹木业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二、鄂尔多斯市大天竹木业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行(2019)鲁1083民初401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本案的执行费用。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5-22 |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