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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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补偿款一百九十一万二千八百八十一元二角一分;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136元,由原告***负担4063元(已交纳),由被告***负担10073元(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