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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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停止侵害作品《90岁老母亲陪护4天4夜的儿子还是走了对话医生林鸣:隐瞒近一个月的善意谎言》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二、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无锡碧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000元。 三、驳回无锡碧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此款已由无锡碧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由无锡碧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0元,由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有限公司负担15元(无锡碧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5元由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有限公司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无锡碧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1 |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