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众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仍需继续履行(2019)鄂0115民初905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五年内,本院将定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且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本院将依法恢复执行。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可持本裁定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6-17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