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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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开福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长沙开福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原告所有的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房屋客厅的大理石裂缝问题进行维修; 二、被告长沙开福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42776.8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2950元,由被告长沙开福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