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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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生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巴嘎旗分公司 内蒙古君联生物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 法院 | 阿巴嘎旗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锡林郭勒盟生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巴嘎旗分公司、被告阿巴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尚欠原告内蒙古君联生物发展有限公司施工费、管道施工保证金、取暖费、热损费等共计1470574.28元;由被告锡林郭勒盟生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巴嘎旗分公司支付470574.28元;由被告阿巴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付1000000元;以上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案件受理费18035元,减半收取9017.5元,由被告锡林郭勒盟生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巴嘎旗分公司负担2885.5元,由被告阿巴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613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9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