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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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山水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壤塘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壤塘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3230执104号 吴光元、湖南山水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吴光元与湖南山水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9390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53014.32元,其中,本金293907元,利息53575.81元,申请执行费4309元,迟延履行利息1222.51元。本院已于2020年8月24日将该款转付给吴光元,申请执行费交付本院财务室。至此,吴光元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3230民初11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