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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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 连云港中色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江苏开元国际集团石化有限公司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联港务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海上、通海水域财产损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上海海事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江苏开元国际集团石化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连云港中色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被告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被告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0230元,因撤诉减半收取计人民币70115元,由原告江苏开元国际集团石化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9-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