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东宝置业有限公司 无锡亿齐居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无锡亿齐居科技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支付至2018年9月14日止的租金、房屋占有使用费119817.48元(无锡亿齐居科技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4万元可在上述付款中直接抵扣); 二、无锡亿齐居科技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支付违约金4万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11392元(已由***、***、***、***预交),由无锡亿齐居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内将所负担的诉讼费直接支付给***、***、***、***。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02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