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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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景德镇安居乐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景德镇安居乐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