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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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绥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绥宁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湘0527执恢93号 唐长有 肖传来: 唐长有与肖传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根据唐长有的申请,依据本院(2019)湘0527民初1157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于2020年8月13日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肖传来已按和解协议支付给唐长有1600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