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谭金名下小型汽车两辆(车牌号:×××××、×××××)。 二、查封被执行人朱丽玲名下小型汽车一辆(车牌号:×××××)。 三、查封期限两年(自2020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止)。 查封期间不得转移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