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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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伙投资纠纷 |
| 法院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张毛毛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800元,因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5900元,由原告张毛毛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