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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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众卓越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驳回原告长春大众卓越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5.00元退还原告长春大众卓越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