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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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冠英教育有限公司 河南中科启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河南中科启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四路与纬七路东北角土地(土地编号:豫2017新乡市不动产权第0021498号)的查封。 二、查封河南中科启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六路与纬八路交叉口西南角新乡市阳光小镇的土地(土地编号:豫2018新乡市不动产权第0040972号)。 三、上述财产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不得变卖、抵押、过户。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