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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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0)渝0116执1425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可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随时持民事判决书和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