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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五峰汇富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武汉市民商小微企业互助服务中心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五峰汇富食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6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03
发布日期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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