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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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北为你而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河北为你而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5日签订的《京左加盟合作协议书》; 二、被告河北为你而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加盟费2.5万元及支付违约金0.5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河北为你而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