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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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77元,退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3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