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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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科技园支行 惠州市泰源五金焊锡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粤1302执2026号 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科技园支行,住***。 负责人:张仕灵。 被执行人:惠州市泰源五金焊锡制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科技园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惠州市泰源五金焊锡制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1302民初188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科技园支行偿还本案的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案件执行费35888元已由被执行人惠州市泰源五金焊锡制品有限公司缴纳。至此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1302民初1888号民事判决书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