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泰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臻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 法院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山东臻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价值51901000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江苏泰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03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