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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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金帝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金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金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831执990号 关于申请人江苏金帝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海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4500元,经法院执行,申请人江苏金帝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自愿放弃1700元,执行到位2800元,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王海洲承担。 至此,本院(2020)苏0831民初899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