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华兴隆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 鹰潭市小木匠装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鹰潭市小木匠装饰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780,594.40元,不足部分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江西华兴隆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7-13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