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骏化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濉溪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骏化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骏化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7-5
发布日期 2020-07-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