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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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涞水县支行 河北浩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容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河北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涞水县支行开设的50×××87账号内的3765000元资金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09-29 |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