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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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通三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20)苏0684执保469号 申请人南通三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袁松、袁海景、袁健斌: 关于申请人南通三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袁松、袁海景、袁健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20)苏0684民初2447号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6月3日冻结了被申请人银行帐户存款600000元(网络已冻结合计34元),冻结的有效期至2021年6月3日止。到期后,如需继续查封的,须于期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不申请继续查封的,则自行解除查封,后果自负。 本案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联系人:施建辉、施伶俐 联系电话:0513-68902160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