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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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明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齐齐哈尔市明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代偿款49792.94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44.82元,减半收取422.41元,由被告负担384.00元,剩余部分原告自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