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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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2020)豫1523执恢40号 武文秀: 武文秀与姜运政人格权纠纷一案,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豫1523民初23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0年7月7日立案执行。 本院开展执行工作后,向被执行人姜运政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令,并向有关部门查询了被执行人姜运政的银行存款、车辆、证券、房产、土地等信息情况。现被执行人已经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将该案履行完毕。现(2019)豫1523民初23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结案,现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