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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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常州邦成圆通快递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转让费40000元及代收款1445元,合计4144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37元、公告费600元,共计2737元,由原告***负担1523元,被告***、***共同负担1214元,被告负担之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28 |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