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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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1081执恢203号 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刚、潘良新: 申请执行人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薛刚、潘良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一案,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完毕(2006)仪民二初字第30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故该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