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雅安华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
| 法院 |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雅安华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十日内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涤除***作为经理的工商登记事项,并依照2017年8月14日的《雅安华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股东变更登记; 二、第三人***协助雅安华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500元,由雅安华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