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河北卓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衡正通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供电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河北卓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2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754元,由原告***负担6654元,由被告河北卓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100元;鉴定费80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4
发布日期 2019-12-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