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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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安徽丰久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丰久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安徽省分行(账号:15×××27)的存款26万元。 案件申请费18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0-3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