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陵县诚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湖北杰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湖北杰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金融部门的存款442695元或查封其他相等价值财产。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2733元,由申请人江陵县诚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先行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0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