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鑫海源木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设路支行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告其他银行账户(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设路支行,44201507300052509447;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中国银行中建大厦支行,744557937710;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交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443066333018150027049;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杭州银行深圳分行,4403040160000201943;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20000003821400010735153)的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14 |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