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西苑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古交市千峰精煤有限公司 山西龙喜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19)晋0107执恢391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3-24 |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