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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平罗县宏泽煤炭有限公司
宁夏衡泰煤炭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法院 贺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19-12-19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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