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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忠县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予以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逾期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19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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