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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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政赔偿 |
法院 | 筠连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筠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筠资源规划罚(2019)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第一、二项内容: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1246.28平方米的土地;2.责令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1246.28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由筠连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