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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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东营市益华橡塑有限公司 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营昊润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东营昊润工贸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营业部5901014170003132账户存款至2040287元。冻结期限一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若逾期未提出申请,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冻结被执行人东营昊润工贸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营业部5901014170003132账户存款至2040287元。冻结期限一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若逾期未提出申请,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3-18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