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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庆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云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云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云县支行的账户(账号:62×××95)存款143351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6业2日起至2021年6月2日止。

二、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云支行的账户(账号:16×××75)存款143351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6业2日起至2021年6月2日止。

三、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云支行的账户(账号:16×××53)存款143351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6业2日起至2021年6月2日止。

四、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云支行的账户(账号:16×××72)存款143351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6业2日起至2021年6月2日止。

五、冻结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账户(账号:085e9858e00581db23be27107@wx.tenpay.com)存款408.13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6月2日起至2021年6月2日止。

六、冻结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账户(账号:085e9858ed685fe55bed645eb@wx.tenpay.com)存款845.13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6月2日起至2021年6月2日止。

本裁定立即执行。

本页无主文。

裁判日期 2020-6-2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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