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闽泰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深圳前海熙和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安华洲利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深圳市金润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安华洲利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安华洲利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07-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